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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山参的前世今生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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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由国家标准委颁布并实施的《GB/T-野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中,将野山参(WildGinseng)定义为:“播种后,自然生长于深山密林15年以上的人参。”野山参原本就是指野生人参,但从年3月1日开始,以国家标准委农轻函()88号文批准修改并实施的《野山参分等质量》国家标准,对野山参的定义:“自然生长于深山密林下的野生人参或“林下籽”经过若干年后能完全体现野山参特征的可视为野山参”。“林下籽”是将园参种子以人工方式播撒到荒野林下,任其在荒野林下自然生长若干年,具有野生人参的主要特征后,再采收做货,属于林下参的一种。自此,野山参不再等于野生人参。18林下参(来源:李桂生博士)林下参的起源林下参,又称“育山参、籽海、籽货、海货”,原指人为地把栽培参的种子撒播到自然的环境里,任其自然生长,不移栽、不搭棚、不施肥、不打药、不锄草、不动土,大约十余年后才上山收取的半野山参。但因种种原因,现“行内”将符合以上要求的山参,多称为“林下籽、籽海、籽货”,而“林下参”多指符合“生长在林下”,但有人为因素干预的“山参”。在保证“不骗不欺”的前提下,便有了更多的发挥空间,多在销区作为商品名使用。林下参和栽培人参几乎同时产生,距今已有多年,但大面积播种始于年人民公社时期。60年代,有些参场和集体农舍看到了野山参短缺和预计将来供不应求的情况,开始着手栽培参的野化研究,进行人工培育野山参。从精选长脖类型的栽培参种子入手,模拟山参的自然生态环境,不除草、不打药,进行野生状态栽培。辽宁桓仁集体吃饭的人民公社新社员(来源:网络)上世纪80年代初,在农村大包干改革中,有些集体林下参基地拍卖给个人,使林下参面积得到扩大。辽宁省桓仁县国营大东沟林场开始按照“籽海”的方式试验性播种林下参。80年代末,吉林省辉南县国营爱林参场也开始了林下参的播种。90年代后,林下参的抚育在辽宁、吉林两省逐渐推广开来。90年代末,国家实施“天保工程”,实施生态建设,严格控制或停止审批参地,更是大步推进了企业、林区职工和参农转向林下参种植。国家修改野山参标准,将符合要求的林下参划入野山参范畴后,林下参产业效益预期大增,进一步刺激了林下参产业社会投入。本世纪初,我国林下参种植面积就已超过53.8万亩,林下参产业发展趋势迅猛。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林下参开始大批量成熟,并将逐步成为市场主导产品。

天然林,人类文明的绿色命脉

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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