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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抚松法院便民司法服务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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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家中有人吗?我们是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

“快请进,快请进,你们能来太好了!”近日,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干警来到松江河镇泰和小区某出租屋内,登门为87岁高龄的当事人办理立案委托等诉讼手续,此举进一步延伸“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载体,切实把“一站式”便民司法服务真正送到了群众的心坎上,受到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连连称赞。

原来,这位苏姓高龄老人所涉及的是一起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他的旧房三年前被征收,至今新房屋一直未交付给他,这三年来老人举家在外租房住。为了能够在晚年住上新楼,老人家里多方协调,但都没有结果。老人无奈之下想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讨说法。但由于自己年龄偏大,腿脚不好,平时走路靠双拐,别说到法院办理立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就连下一步开庭应诉等一系列问题都是难上加难!为此,他让儿子报着试试看的态度给抚松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打了个热线电话。

“我老父亲岁数大了,走不动道,请问你们能到我家里来给办理立案手续吗?”

“可以的,请详细告诉你家的具体住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耐心解答。

随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到热线20分钟内便来到老人家中,耐心细致地指导老人的儿子完成确认原告身份、签字按手印、办理立案委托手续、拍照留痕等程序。

在帮助老人立案的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将“一站式”诉讼便民服务潜移默化地融入具体工作当中,及时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民生问题在司法为民实践中得到相应落实,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本文来源:北方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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