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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2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处罚法》,将于年7月15日起施行。
那么,《行*处罚法》修订后考点有哪些重要变化呢?接下来,跟随图图来看一下~
考点一:明确行*处罚的定义
行*处罚是指行*机关依法对违反行*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新《行*处罚法》中增加了行*处罚的定义,为执法机关提供了法律依据。首先,明确了行*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要和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等作出区分。其次,明确了行*处罚的方式,即“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比如“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行为罚,是减损权益的处罚,“罚款”属于财产罚,是增加义务的处罚。
考点二:丰富行*处罚的种类
行*处罚的种类在考试中属于高频考点,需要大家重点注意!!!
通过新旧对比的表格,我们可以看出,行*处罚有了更多更详细的种类,新增了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这对于备考的大家来说,在记忆层面上又增加了难度,赠送一个小口诀,仅供参考,“警通罚没暂,降吊限责拘”,加油哦!
考点三:扩充行*处罚的适用情形
对于行*处罚的适用,一直是让众多考生“头秃”的地方,此次修改,可以说是“雪上加霜”。
“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应当处罚”“可以处罚”傻傻分不清楚。
小编已为大家梳理好了,以下加粗的地方,是新增的规定,需要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