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安图县群众诉求受理服务中心就松江镇社办参场承包者刘某能否与社办林场分流职工享受同等待遇一事召开评议大会,让评议代表给他评评理。
据了解,刘某为松江镇白山社区居民。年从抚松县沿江乡到松江镇社办参场承包参地,社办参场发包的参地均是从社办林场承包的,社办参场本身没有土地。年社办参场倒闭解体后,由于所有参农与社办参场只是承包关系,故均未分得土地。同时刘某在年4月8日把挂靠在松江镇永丰村的农村户口已转为城镇户口。刘某申请评议的主要诉求是想要享受与年松江镇社办林场分流职工,改制分配集体参后地的相同政策。
根据评议大会实际情况,会前由双方当事人从城区百名评议代表中抽取61名代表参会,实到42人,同时还邀请了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及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参会。
会上,甲乙双方针对诉求事项分别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答辩,相关单位及律师也从专业角度进行解答,评议代表们认真倾听完诉求人与相关单位的陈述后,在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投票。
最终,40名评议代表认可松江镇政府的观点。刘某也通过评议大会,进一步了解了确立劳动关系和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政策法规。此次评议大会的顺利开展,不仅重新搭建了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而且通过对与错、是与非的比较,群众受到潜移默化地教育和熏陶。
据了解,安图县群众诉求受理服务中心围绕化解群众诉求、联系服务群众,搭建“评理”“说事”“建言”三个平台。此次启用了评理平台,组织评议代表和群众,以现场评议方式,引导群众进行广评热议,用群众力量促进问题解决,实现“百姓事百姓议、百姓理百姓评”。